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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4:若輔導後,單位今年不想評(檢)核可以嗎?
更新日期:2024/01/17
依據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標準作業手冊規定,受輔導單位提出申請時應簽署「附件十五-TTQS輔導服務權利與義務同意書」。內容詳載於當年度TTQS輔導結束後,須接受TTQS之評核,若無法接受TTQS之評核,2年內不得再申請輔導與評(檢)核服務,並填寫「附件二十六-放棄評(檢)核聲明書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