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的 協助有意願發展職能導向課程之辦訓單位,瞭解「iCAP課程品質管理機制」、「iCAP課程認證申請實務」及發展iCAP課程的效益。 二、參與對象 符合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申請資格之辦訓單位及其相關人員,包含以下五類: 1.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、直轄市及縣(市)政府或其委託之單位。 2. 依法設立登記之學術團體、專業機構、工業團體、商業團體、工會或協會。 3. 依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、私立職業訓練機構。 4. 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或高級中等學校。 5. 國內依法設立登記之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。 三、辦理時間及地點(各場次聯絡資訊,詳見報名表單) 【第一場】114/08/08(五)13:30-16:30 臺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-富貴文創講堂(臺南市東區北門路二段16號4樓B區) 【第二場】114/08/12(二)13:30-16:30 華廈訓評職能發展創新產業有限公司-A教室(臺中市北屯區北屯路366號15樓) 【第三場】114/08/15(五)13:30-16:30 桃園市工業會-901教室(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10號9樓) 【第四場】114/08/22(五)09:00-12:00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職業訓練研究發展中心-1101教室(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1樓) 【第五場】114/09/05(五)14:00-17:00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-南館S204教室(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97號) 四、辦理方式 1.採實體說明會辦理,各單位報名者以2名為原則(依報名順序排序)。 2.執行單位於說明會前3日寄送「行前通知」。 五、報名方式 1.本說明會採線上報名(恕不接受現場報名),說明會場次人數如額滿,則提前關閉該場次報名系統。 2.報名連結:請點選下方參考網址報名。 六、注意事項 1.本說明會不予核發研習或學習時數。 2.說明會當天如遇颱風、地震等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,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當地停班公告為準,說明會將擇期辦理。 3.執行單位保有修改本活動之權利,如有任何變更事項,以網站公告為準,恕不另行通知。 |